高校心理督导体系的实践探索

发布时间:2022-05-26 

作者:刘翠莲 赵娟  陈增堂

摘要:本文回顾了同济大学督导实践活动的发展历程,在开展督导机制研究过程中对多种形式的督导体系的探索,重点报告了家庭治疗专项督导和移情专题督导两种立足一定理论取向的督导实践的运作方式,并对其效果进行了初步评定,提出了开展和规范高校心理咨询督导工作的初步建议。

关键词:高校   心理督导体系   实践探索

 

1        同济督导活动的发展历程

同济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自2002年开始督导实践活动,自此已走过自发探索、对外学习引进、建立专业设置、常规化运作、督导体系探索与全面实践阶段。

1.1 自发探索阶段

同济于2002年开始有规律的内部案例讨论与交流,因为参与者与主持者本身并无专业督导经验,起初没有固定设置,对小组的安全性也不太关注,个案报告者常常感到需求得不到满足,更因为某些不当的反应而引发阻抗,此种情况持续了较长一段时间。

1.2对外学习引进阶段

2004年在我校专业人员的参与推动下,举办了萧文教授主讲的为期三天的督导培训,培训中介绍了循环督导模式。培训发现参与的咨询师在理论和方法的系统性上十分薄弱,为此我们积极引进了台湾心理咨询师研究生课程,在每次培训中安排团体督导训练的内容,并积极争取安排由台湾专家主持的连续、封闭的小组督导,但由于种种原因,后者一直未能如愿。

1.3建立专业设置阶段

我校孟馥教授受训于结构式家庭治疗,多次到香港接受正规的督导,积累了较丰富的督导经验。2004年孟教授正式成为咨询中心的督导,我校开始在督导中引入专家设置,并付一定的费用。她在为中心建设一个专业的督导环境方面作出了很大贡献,从时间的设置、个案报告的方式、安全性的规范方面作了大量工作。

1.4常规化运作阶段

2004年之后我校引入了越来越多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如赵旭东教授、盛晓春副主任医师、李孟潮医师等,形成了一批相当固定的督导师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督导活动与案例讨论,在这些专家的努力推动下,督导活动开始了制度化、科学化的进程,坚持每两周一次,每学期6-8次常规化的运作,受到越来越多校内外咨询师的欢迎。

1.5督导体系研究探索与全面实践阶段

2007年我校承接上海市德育决策课题“高校心理督导机制研究”,进一步探索多种督导形式,考察不同类型督导者、不同发展水平的受督导者、不同理论取向的督导模式、不同督导专题对督导效果的影响,重点推出了家庭治疗专向督导与移情专题督导两个小组督导,并利用新的督导设备,开展了现场督导和网上督导。2010年1月,我校又将引进国外成熟的督导体系,开展为期一年半的萨提亚督导师训练项目。

2  多种形式的督导体系探索

我校成为上海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后,在校外咨询师与辅导员的培训中,我们也引入了个案讨论与督导训练这种贴近学生个案,贴近咨询师与辅导员自身困惑的模式,参与的人员越来越多,但专职、兼职及辅导员等不同工作重点、不同经验水平、不同理论取向的被督导需求,与不同督导风格、不同督导方式等督导师的特点也成为影响督导效果的很大因素。开放的督导环境虽然使更多人受益,但一些更深入的需求却无法得到满足。为此,在课题中我们选择了专项小组督导、网上督导、现场督导三种形式进行重点探索。

2.1小组督导

小组督导又分为专家小组督导和同业小组督导。根据同济的现有资源,我们开展了家庭治疗专项小组督导、移情专题督导、两个精神分析的同业小组督导、一个小组的家庭治疗同业小组督导。

2.1.1家庭治疗专项督导

选择一定理论取向的专项督导是基于目前我国咨询师对每一种理论都知道一二,但因为缺乏系统了解与训练,无法对个案进行完整的个案概念化与系统的临床应对。国外基于一定理论取向的督导很发达,在研究中也证明一定理论取向是影响督导效果的因素之一。我校受赵旭东、盛晓春、孟馥等多位家庭治疗师的影响,多年来中心各位老师先后参加了一系列的家庭治疗培训,在个案中也有较多运用,基于大家的兴趣及应用中的困惑,选择了家庭治疗专向督导。

2.1.2移情专题督导

咨询师的个人成长一直是咨询行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但在以往督导形式中,因为团体规模、开放性等原因,团体安全性不够,聚集于咨询师移情与反移情等个人议题的处理很难进行。此外,在“中德班”这一引进德国先进行业经验,为我国咨询行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与行业表率的培训模式中,个人体验与稳定的小组督导一直是保证其较高质量的重要形式,为此我们选择了接受过中德班系统训练并在中德医院具有丰富督导实践经验的李孟潮老师开展精神分析取向的移情专题督导。

2.1.3同业小组督导

专家专项督导受到资金与人力的限制,参加人数也有限,因此根据同济专兼职人员的专业兴趣和专长,09年初全体专兼职与义工人员自愿组成了3个同业小组,每组7-8人,分别由两位专职咨询师协调组织,每月进行一次同业案例讨论、相互督导或自我体验。

2.2现场督导

现场督导因为其可以展示真实鲜活的互动过程,具有非现场督导无法比拟的优势。但因受到录音、录像设备的限制,我国开展现场督导的实践很少,在国外咨询师的培训中现场录音、录像的逐字督导却是培训咨询师的重要手段。我校在985计划支持下,建设了一流的咨询与督导硬件设施,有专门的督导与监控室,并配备了价值数十万的监控专用录像设备,具备优良的现场督导条件。因此我们将现场督导作为探索的重要形式。

2.3网上督导

2008我校首次开展了国外专家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为期一年的精神分析取向小组督导,在此基础上,2009年我们又在中美国精神分析协会的支持下,引进美国精神分析的训练模式,开展了为期两年、每周一次网上小组理论与技巧学习、小组个案连续督导,每周一次的个别督导和2-3次的自我体验。

3  两种督导形式的具体运作

因现场督导及网上督导目前还未进行效果评估,本文主要报告两种形式的小组督导开展情况。

3.3.1 家庭治疗专项督导

由孟馥教授主持,07年11月开始,每期10次,每次3小时,目前已进行到第三期。第一期督导师的费用由课题组支付,参与者个人免费,此后两期向个人收取较低费用。督导结构采取封闭式稳定小组,包括上海高校系统十五到二十位专兼职老师,入选人员都进行过家庭治疗培训,多为工作5年以上较有经验的咨询师。

理论取向为家庭治疗,立足于系统式治疗的基本理论背景,以结构式家庭治疗的视角及四步训练模式为基础,兼顾其他家庭治疗取向的基本技术;已进行的督导中,先后探索家谱图的自我体验,家庭治疗大师现场治疗录像观摩,角色扮演与提问技术演练,咨询录音逐字稿督导等不同形式。每次督导都立足于一个被督导者的真实个案,并进行一定的家庭治疗理论与技术回顾短讲。

3.3.2 移情专题督导

由李孟潮医师主持,理论取向为精神分析,督导主题为咨询中的移情现象。督导费用一半由课题组支付,一半由参与者自付。参与人员6位,由督导师根据报名者的简历情况选择,入选人员包括4位专职人员,2位兼职人员。督导结构为封闭式小组。07年11月开始,每月一次,进行了14次。实践中发现实践中迫切需求理论、技巧上的支持,以及出于高校咨询以短程为主的现实,09年9月开始为期一年的短程心理治疗培训与督导。

督导师事先对督导作了详细的结构性计划。第一轮7次,要求先自由呈报案例,自由督导(约2小时),之后小演讲(约30分钟),针对移情动力学进行七个主题小演讲,演讲者从自己曾经呈报的案例中找到至少一个临床例子,并完成对所呈报案例的初步自由联想式的案例报告作业。第二轮7次。要求首先(1)结构式呈报案例(不超过30分钟),小组对案例总体假设进行自由联想式反馈(30-40分钟);(2)句对句呈报案例片断(10分钟,最好是录音或录像),小组对案例片段进行反移情反馈(40分钟-50分钟)(3)小组总结反馈(20-30分钟);其次小演讲(30分钟),完成深化对所呈报案例的案例报告移情部分的写作作业。

督导效果的初步评估

4.1团体督导效果

团体督导量表(F.Arcinue,2002)是用来评判团体式督导的效果的一个五点式评分量表,分为团体安全性、技能发展和案例概念化和团体管理三个维度。我们在日常案例讨论取向的团体督导、家庭治疗的专项督导和移情专题的督导中,分别进行了测量。对三个分纬度的评价结果是一致的,都是技能发展和案例概念化的评分最高,然后是团体安全性,最后是团体管理,三种形式之间日常团体督导和家庭治疗督导组在三个分纬度上的差异达到统计学显著水平,两两比较发现团体安全性和团体管理间无差异,两者和技能发展之间的差异显著。三种形式的督导在分纬度和总分上的差异也达到显著水平,两两差异检验发现两个专题督导间无显著差异,但日常团体督导和两个专题督导间在团体安全性和团体管理上差异显著,在技能发展方面无显著差异。

表2  不同形式的团体督导的效果评估及差异检验

督导类型

(人数)

维度

日常团体督导

(18人)

家庭治疗专项督导

(12人)

移情专题督导

(7人)

三类督导

差异检验

平均分

标准差

平均分

标准差

平均分

标准差

F

P

团体安全性

2.6

2.1

4.6

1.1

4.8

2.0

11.234

<.01

技能发展

5.7

1.3

5

1.7

4.9

2.1

0.654

>.05

团体管理

2

1.6

3.75

1.5

4.5

1.3

8.697

<.01

差异检验

F=9.398 P<.01

F=5.326   p<.05

F=1.267   p>.05

 

                   

表中数据表明,目前阶段督导师更关注被督导者的案例实操能力,对团体安全性和团体管理的关注相对较少,这可能也是被督导者的需求导向所致。但家庭治疗组与移情组的团体安全性显著高于人数较多、无聚焦方向的团体督导组,所得差异也说明稳定的结构性小组在团体安全性和团体管理方面的明显优势。

此外我们还个别访谈了部分被督导者在督导过程中的感受,普遍感觉到稳定的小组安全性更高,彼此分享更充分。对督导师的专业水平也大为认可。家庭治疗督导组中参与者体会到:家庭治疗的关系视角带来对个案概念化与提问方式的转换,很多老师还表示对自已的家庭模式有了更多了解,甚至是改善了相处方式。移情督导组中,参与者感觉到以前对精神分析的认识局限,增加了补课精神分析的热情,对督导师在处理被督导者的阻抗时的容纳态度与技术处理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对自己过去未曾觉察的内心自卑及人际中的防御方式也多了许多了解。

4.2 个别督导效果

在课题实施期间,我校举办系统式家庭治疗培训,本培训沿用中德班的设置,培训期间开展了大量帮助受训者自我成长的体验式家庭治疗,自我体验其实是一种联系自身情况的一种个别督导,帮助咨询师处理其个人问题,增加自我觉知。利用此难得的机会,我们进行了效果评估,作为课题无法进行个别督导的一个补充和佐证。

自我体验的设置是每人一小时,由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治疗师,费用全部由参与者自理。参与者根据报名先后选取,共30名一线心理咨询师接受了体验并参加了我们的评估。评估工具选自《临床心理督导纲要》的督导师工具箱里的“督导问卷调查”(N. Ladany, C. E. Hill等,1996 编制),针对自我体验对题目作了文字上的调整。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的78.8%表示“非常满意”,余下的均表示“大部分满意”;67.9%表示“下次肯定会再找这位治疗师”,81%认为本次个别体验的质量为“很好”,15.7%认为“好”,只有一名被调查者认为“效果一般”。74.9%都感觉到“接受的自我体验肯定有助于更有效地承担一名咨询师或治疗师的角色”。从这个简单的数据可以看出,咨询师对个别督导的认可和渴求。

国外的研究发现,从总体来看,个别督导、小组督导、现场督导等不同的督导形式,新从业咨询师、成熟的专业人员到资深的专业人员等被督导者不同的发展水平、督导的理论取向、认知风格、督导的伦理道德与法律等制度保障与规范约束机制、不同督导模式、个体差异、关系过程等督导的变量都是影响督导效果的因素。虽然我们的研究实践还很粗糙,效果评估手段还不够完善与全面,但不难看出建立在一定理论模式基础上、结构化的、稳定的督导对推动咨询工作的专业化具有重要作用,对完善我们的督导机制也是很有启发性的。

5、对高校心理咨询督导机制建设的建议

5.1 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职能,成立督导专家委员会

督导作为一项专业活动,在我国又处于初创阶段,必须要有一定的组织来领导与推动这一活动,其工作任务不是任何单个的咨询中心所能胜任的。必须依靠专业协会的专家力量,在督导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专项研究与定期研讨,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建立和完善。

5.2 建设有一定硬件设施的督导中心

督导活动的开展必须依赖一定的具体单位,并在一定的硬件支持下才能进行,目前高校各咨询中心的条件不一,应立足于已具有一定条件的示范中心有重点地建设一到两个督导中心,中心要求具有现场录音、录像设施,专门的督导与监控室,有一定规模的专业的咨询室,专业的督导文献与音像资料。

5.3 完善督导专业规范与制度保障体系

由专业学会制定督导工作的专业与伦理标准及评定制度,对高校咨询师的督导要求作出政策指导性意见。培训具有专业资格的督导师,设计适合本土需要的督导评估量表和录音、录像分析等定性评估工具。

5.4 保证督导活动的经费支持

    督导活动是一项费时、费力、也费钱的专业活动,需要专家付出大量的心血来投入这一活动。国外督导的费用常常是咨询与治疗费的数倍。此外督导规范的制定、督导研究的进行,没有经费支持,这一活动的水平难以得到有效的提升。

5.5 发展适合国内高校的督导体系

在行业协会的组织下,通过督导沙龙等形式,积极推动同辈督导和个案研讨会的开展。可针对学校咨询师的特殊需求,探索新生适应、网络成瘾、危机干预等典型个案类型的专题督导与研讨。同辈督导可以不同兴趣的三人、五人学习分享小组形式进行。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封闭式的专家督导。

在咨询员在职培训及职前教育中正式引入督导制度。对接受资格培训的咨询师进行聚集于一般咨询技能的系统的督导训练,可采取经典案例研讨或录像观摩,典型案例摸拟等形式进行,完成这些学习并取得一定资格之后再进行真实个案的实习,至少需要完成个别咨询2-3个个案,并进行一定时数的案例跟踪督导。

对取得资格以后的心理咨询师有计划地开展单一的理论取向和聚集于咨询师自我觉察与自我成长的移情及反移情专题督导,为危机个案咨询师提供及时的督导支持。一般咨询师至少每月一次接受2-3小时的常规督导。

参考文献

[美]Janine M. Bernard, Rodney K. Goodyrar,《临床心理督导纲要》(第三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5年9月

 

 

论文题目:高校心理督导体系实践探索

作者姓名:刘翠莲(第一作者) 赵娟  陈增堂

工作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应用心理系、同济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通讯地址:同济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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