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治疗开路先锋

家庭治疗是心理治疗的一种形式,治疗对象不只是病人本人,而是通过在家庭成员内部促进谅解、增进情感交流和相互关心的做法,使每个家庭成员了解家庭中病态的情感结构,以纠正其共有的心理病态,改善家庭功能,产生治疗性的影响,达到和睦相处、向正常发展的目的。

家庭治疗由麦尔首创。他认为一个人一生中每个阶段的心理发展与其家庭影响有着密切的关系,并试行家庭治疗,以纠正这些心理病态。早期的家庭治疗(1940-1945)多受精神分析心理治疗的影响,只对家庭成员中的病人进行个别心理治疗。但在此时期内,麦德(Madd)和巴伯(Buber)等人则受集体心理治疗的影响,重视对家庭成员的集体治疗。1948年,我国台湾省精神病学家林宗义根据中国和西方的传统文化家庭模式,综合日本的职业治疗,建立了家庭治疗中心。70年代,美国马斯汀(Mustin, R. T. H. )在家庭治疗中尚提及家庭妇女参加妇女解放运动的意义。自1962年《家庭过程》杂志发行后,家庭治疗就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发展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方法,使其成为不可被取代的心理治疗类型之一。美国婚姻家庭治疗协会从1970年的913个,增加到1979年的7567个,并成立了300多个家庭研究所。

二战以后,很多研究学者及后来跟进的实务研究者将注意力转向家庭在创造和维持一个或更多家庭成员的心理困扰中所扮演的角色。在战争余波中,家庭突然出现了一连串的问题(社会的、人际关系的、文化的、环境的),为了这些问题,社会大众转向心理学家寻求解决之道,心理治疗的心理问题的界限也延伸到家庭问题,诸如婚姻失和、分居与离婚等种种感情失调。心理治疗者已经开始检视家庭关系以及成员之间需要修正的互动,以促成个人成长。最后,越来越多的临床治疗者开始了解到改变家庭结构以及互动模式常常是必要的,如此才能以适当的行为替代有问题的、功能失常的或不适应的行为。

战后早期的学者Bateson和Juergen Ruesch 共同构建人类沟通的理论。H. Goldenberg和I. Goldenberg(1983)注意到五个看似独立的科学与临床上的发展,同时为家庭治疗的出现拉开序幕。这些包括:

  1. 把精神分析治疗的范围扩展至包含以情绪问题,最后包括治疗整个家庭过程;

  2. 引用一般系统理论,强化探索那些构成相互关系的整体之间的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 观察家庭在形成精神分裂症成员的角色;

  4. 儿童辅导与婚姻咨询两个领域的发展;

  5. 对新的临床技巧如团体治疗渐增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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